四國徒步遍路體驗&賞楓團
體驗四國當地民衆淳樸的風土人情
日期 | 2024年11月24日(日)~12月1日(日) <8天7夜>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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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費 | 每位日幣:¥280,000 |
單人房附加費 | JPY 35,000 |
集合時間地點 | 2024年11月24日(日) |
解散時間地點 | 2024年12月1日(日) |
徒步遍路行程
- ◎敝社行程輕鬆建行為主,我們控制時間,也許不會全程都走。中間也許利用遊覽車。
- ◎行李箱可以放在遊覽車,健行時可以輕輕鬆鬆的走。
- ◎除了山路以外,如果走不動可以上車休息。(但需要走到車路)
- ◎楓葉時間,因應天氣會有差異。
- ◎以下的預計行程將視乎實際情況而更改,敬請諒解。
第一天
<參考航班:CI 178 14:25台湾(TPE) – 17:50高松(TAK)>
17:00 高松車站出發 === 18:30 高松機場集合出發 === 飯店 20:20
或者 自行前往德島的住宿,並辦理入住手續
早餐:自理 / 午餐:自理 /晚餐:自理
住宿:Daiwa Roynet Hotel 德島車站 或 同級
第二天
約11km 5小時 平地
8:30 飯店出發 === 1 霊山寺 >>>(1.2km)>>> 2 極楽寺 >>>(2.5km)>>> 3 金泉寺 === 午餐 === 4 大日寺 >>>(2.0km)>>> 5 地蔵寺 >>>(5.3km)>>> 6 安樂寺 — 晚課(自由參加)
早餐:飯店 / 午餐:餐廳 /晚餐:安樂寺
住宿: 安樂寺 宿坊體驗
第三天
約8km 4小時 平地+爬樓梯
8:00 飯店出發 >>>(1.0km)>>> 7十楽寺 >>>(4.2km)>>> 8 熊谷寺 >>>(2.4km)>>> 9 法輪寺 === 午餐 === 10 切幡寺 (爬樓梯333段) === 飯店 17:00 — 阿波舞會館/眉山(自由活動)
早餐:飯店 / 午餐:餐廳 /晚餐:自理
住宿:Daiwa Roynet Hotel 德島車站
第四天
約6km 3小時 平地
8:00 飯店出發 === 10 切幡寺 >>> (6km 走一段路 善入寺島&川島潜水橋) >>> 11 藤井寺 === 午餐 === 17 井戸寺 === 16 観音寺 === 18 恩山寺 >>> (4.3km) >>> 19 立江寺 === 飯店 17:30 — 晚餐
早餐:飯店 / 午餐:餐廳 /晚餐:餐廳
住宿:ROUTE INN 阿南 或 同級
第五天
約4km 1小時 一路下坡
8:00 飯店出發 === 21 太龍寺護摩火供體驗 === 午餐 === 15国分寺 >>> (1km) >>> 14常楽寺 >>> (2.8km) >>> 13大日寺 === 飯店 17:30
早餐:飯店 / 午餐:餐廳 / 晚餐:旅館內會席料理
住宿:神山温泉 或 同級
第六天
約9.7km 6小時 頻繁上下坡
8:00 飯店出發 === 柳水庵 >>>(6.3km)>>> 12 焼山寺/午餐 >>> (1.8km) >>> 杖杉庵/衛門三郎像 >>>(1.6km)>>> 鍋岩 === 飯店 17:00
早餐:飯店 / 午餐:便當 /晚餐:旅館內會席料理
住宿:神山溫泉 或 同級
第七天
約10km 3小時 一點上下坡
8:30飯店出發 === 20 鶴林寺 === 23 薬王寺/午餐:精進料理 === 大浜海岸>>>(9.9km 3小時)>>>田井ノ浜 === 22 平等寺 === 飯店 18:00
早餐:飯店 / 午餐:薬王寺精進料理 / 晚餐:餐廳
住宿:Daiwa Roynet Hotel德島車站 或 同級
第八天
8:30 飯店出發 === 遍路遍路沙龍 === 88大窪寺/午餐 === AEON高松店(mont-bell) === 16:00 高松車站解散 / 17:00 高松機場解散
早餐:飯店 / 午餐:餐廳 / 晚餐:自理
費用包括 | ✓ 日本當地所有交通,以旅遊巴代步 ✓ 七晚住宿 (兩晚溫泉旅館 一晚寺院宿坊體驗 四晚商務飯店) ✓ 行程表顯示的餐食 ✓ 豊和旅行深度遊中文導遊和領隊帶團 (包含服務費) ✓ 所有行程的入場費及門票 ✓ 旅遊保險 (日本國內醫療費用:上限1,000萬日元) |
費用不包括 | ✕ 機票(需自行購買或請旅行社代購) ✕ 額外個人消費 (膳食、紀念品及活動) ✕ 日本旅遊簽證 (台灣、香港、澳門及 BNO 護照免簽證逗留 90 天) |
報名流程 |
1. 請提供 姓名,性別,護照號碼,當天聯絡方式(LINE ID / WhatsApp等) 2. 網上刷卡支付訂金 ¥80,000/人 ※豐和旅行會傳給您網上刷卡連結 3. 尾款:出發1個月前 匯款(全額到匯款) / 刷卡支付 (不需要刷卡手續費) |
取消手續費 | 一、通知於出發日前第八日至第二十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。 二、通知於出發日前第二日至第七日以內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。 三、通知於出發日前一日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四十。 四、通知於出發當日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。 五、通知於出發當日集合時間以後到達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。 |
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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